北京市懷柔區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紀要
作者:懷柔人大 2014-07-17北京市懷柔區第四屆人大常委會于2014年5月23日舉行第十六次會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王仕龍,副主任祝自河、徐占明、趙學恭、金庚申、李鳳先和17位委員出席會議。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周東金、副區長張勇,區人民法院院長辛尚民,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繼征、副檢察長屈永明列席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區科委、區環保局、區經管站、區發改委、區市政市容委、區農委、區工商分局、區交通分局、區城管執法監察局和各鎮鄉人大專職副主席、人大街工委主任和8名區人大代表。
王仕龍主任和趙學恭、金庚申副主任分別主持會議。本次會議共五項議程:
一、聽取和審議了區環保局局長王永利受區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水平和治理力度不斷增強,各項重點工作進展順利,為改善空氣質量、保障群眾健康和APEC會議的順利召開起到了積極作用。會議建議:
第一,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提升大氣污染防治水平。一是各部門要各負其責,整體聯動,加大執法力度,創新執法方式,提高技術監測手段,對重點涉污領域開展經常性的突擊檢查,對屢罰屢犯、影響惡劣的違法企業,堅決果斷地予以打擊治理;二要整合執法資源,建立統一的舉報指揮平臺,推動證據共享,齊抓共管,形成常態化的快速反應、查處、治理機制,保持對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第二,強化綜合治理,保持治理成果。一是對外地牌照及無手續低速汽車、無照加工作坊、廢舊金屬焚燒拆解站點等非注冊分散污染源,要進一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明確責任,制定方案,切實解決因職責不清或管理不到位導致的治理成效不高和治理成果反復問題;二是對道路遺撒和施工揚塵等違法行為,要在施工管理和法律法規執行上雙管齊下,依法高限處罰,倒查施工源頭,追溯建筑單位、施工企業責任,切實遏制此類違法行為。
第三,加強區域性政策研究,落實好大氣污染防治各項任務。一是在推進煤改氣、集中供暖過程中,要充分征求民意,做好信息公開和宣傳解釋工作;對實施煤改氣、集中供暖工程后,因費用大幅提高可能引發的矛盾和問題要有預判,提早謀劃應對方案。二是對農村地區優質燃煤替換后續補貼保障措施要及時跟進,同時加大對小煤站、流動售煤車的清理力度,堵住低價劣質煙煤的銷售渠道,規范農村地區的燃煤市場。三是抓緊研究建立能源應急機制,確保能源安全。
第四,大力倡導和推進綠色交通,最大限度地控制機動車尾氣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一是加大區級財政資金投入,加快公交場站規劃、建設速度,完善加氣站、充電站等新能源車輛配套設施,加大清潔能源公交推行力度;二是在大力推廣電動出租車的同時,盡快設立合法統一的呼叫中心,在城區道路周邊設置電動出租車專用停候車位,方便群眾乘座,充分發揮電動出租車的社會效益;三是要嚴格依照計劃時限全部淘汰黃標車,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速度,鼓勵車輛報廢解體和柴油車提前淘汰,綜合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
第五,加大宣傳力度,提升認識水平。一是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科學知識的宣傳力度,要統籌安排,整體布置,使宣傳形式貼近居民生活和企業生產實際,讓涉污企業和居民更加明確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的責任和義務,真正使保護大氣環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為;二是增強執法信息透明度,廣泛運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手段,在提升宣傳效果的同時,推動政府工作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二、聽取和審議了區科委主任郭小衛受區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中華人民共和科學技術進步法》頒布實施以來,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采取多種措施,加強政策引導、加大科技資金投入、強化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科普宣傳、保護知識產權、扶持產業發展,科技在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逐步增強。會議建議:
第一,提升全社會對科技進步工作的認識。一是充分利用區內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科技進步法》和科技進步工作,營造全社會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氛圍。二是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深入學習《科技進步法》,切實增強各部門促進科技進步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科技興區意識,結合懷柔區功能定位,真正把依靠科技創新推動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擺在突出的戰略位置。三是通過政策引導企業增加科技投入,發揮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注重科技研發和科研成果轉化,增強企業自主創新活力和發展后勁。
第二,建立健全科技進步工作管理體制機制。一是根據《科技進步法》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推進科學技術進步工作”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區政府在推進科技進步工作中的領導地位,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牽頭負責的組織機構,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統籌協調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二是科技行政部門應發揮其促進科技進步工作的主體作用,主動與區政府和其他部門聯系互動,當好紐帶和橋梁。三是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區政府和科技行政部門共同開展工作,形成促進區域科技進步的合力。
第三,提高對科技人才的管理和服務水平。進一步落實《科技進步法》中有關科學技術人員的規定。一方面,圍繞懷柔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培養造就吸引凝聚各種優秀人才,特別是要加強對青年科技人員的發現、培養和使用;另一方面,要采取各種措施,提高科技人員的社會地位,創造能夠激發科技人員積極工作和主動創新的工作環境和社會環境,真正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四,統籌利用各項科技資源。一是對區內科普設施和科普示范基地情況進行摸底,及時更新科普知識,撤銷長期不開展科普活動示范基地的稱號,協調條件較好的示范基地,最大程度向公眾開放,傳播推廣科技知識。二是引導科技人員面向市場和產業需求開展科研活動,加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力度。特別要加大對農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的扶持力度,為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提供科技支撐。三是為企業科技成果和科研設施共享搭建服務平臺,積極引導企業之間,企業和學校、科研院所之間開展科技合作。
三、聽取了區經管站站長李春月受區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區人民政府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發展農業產業,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載體,近年來始終保持較快的發展勢頭。會議建議:一是規范組織管理,促進綜合發展。二是拓寬融資渠道,保障發展空間。三是打造品牌形象,強化宣傳引導。
四、表決通過了《北京市懷柔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辦法》
五、會議決定了人事任免事項
(一)根據區人民法院院長辛尚民的提請,任命姜麗娜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姜麗娜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廟城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免去張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免去韓小東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免去王玉才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二)根據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繼征的提請,免去何慶禹、楊志華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