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紀要
作者:懷柔人大 2010-11-23北京市懷柔區第三屆人大常委會于2010年11月17日舉行第三十次會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吳德增,副主任呂延發、徐占明、焦振華、趙學恭、李鳳先和17位委員出席會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祝自河,區人民法院院長安鳳德、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昌學文列席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區司法局、區反貪局、區人大街工委主任和鎮鄉人大專職副主席及7位區人大代表。
吳德增主任和徐占明副主任分別主持會議。本次會議共八項議程:
一、會議聽取審議了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任武軍受區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清理歸集居民樓住宅維修資金”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區政府高度重視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議案的辦理,建立健全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完善措施,克服種種困難,本著先試點后推開的原則,為辦理此項議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基礎工作。
為繼續加強對此議案的辦理,將我區居民樓住宅維修資金的清理、歸集工作落到實處,會議建議:
第一,進一步加大對清理歸集居民樓住宅維修資金的宣傳力度;
第二,對已經清理完的維修資金盡快建賬管理;
第三,加快清理居民樓住宅維修資金工作進度;
第四,進一步研究居民樓住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
鑒于此項議案涉及時間長、情況復雜、辦理難度大,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明年將繼續聽取此項議案的辦理情況。
二、會議聽取審議了區司法局局長糜柏楊受區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五五”普法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區人民政府能夠認真落實《懷柔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和區人大常委會《關于貫徹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的決議》,圍繞全區中心工作,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公民的法律素質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觀念明顯增強;提高了各項事業的法治化水平,推進了全區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為進一步扎實有效地推進“六五”普法工作的開展,與會人員建議:
第一,統一思想,進一步提升對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營造自上而下濃厚的普法工作氛圍;
第二,突出重點,增強普法工作針對性,確保普法工作取得實效;
第三,強化措施,全力保障,進一步把普法工作納入規范化軌道。
三、會議通過了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聯絡室主任侯明所作的關于《2010年度優秀人大代表、代表優秀建議評選情況的報告》。
四、會議原則通過了《懷柔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五、會議通過了區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鎮鄉人大工作的指導意見》。
六、會議決定了關于召開懷柔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有關事項:通過了關于召開區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決定,懷柔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10年12月27日召開,會期3天;通過了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秘書長名單(草案);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草案);議案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草案)和列席人員名單。
七、會議決定了人事任免事項。
(一)會議根據區人民法院院長安鳳德的提請,任命鮑云賢、蔡仕祥、蔡亞琴、郝京霞、龐國成、彭明懷、石麗平、王恩華、吳 軍、徐 宏、閆玉利、楊德順、張成林、張茹莘、鄭朝華、褚立香、蘇天福、王克安、王淑玲、許懷友、張文龍、王國棟、沈立軍、梅占江、陳曉燕、彭興禮、李連成、劉鳳華、馬連營、范淑玲、馬春海、胡俊林、張宏偉、王學東、馬純青、鄭民生、武淑明、項秀芹、金志生、龔振國、盧文澤、陳海春、孫長秋、楊 青、李曉華、于福英、劉久龍、何 萍、彭明軍、于長瑜、閆振佳、崔蘊珠為懷柔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二)根據懷柔區人民政府區長池維生的提請,決定任命胡文云為懷柔區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主任;任命劉國利為懷柔區民政局局長。免去魯穎彤懷柔區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免去孫洪發懷柔區民政局局長職務。
八、會議通過了關于許可對區人大代表楊全懂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吳德增 呂延發 徐占明 焦振華 趙學恭 李鳳先
王存海 于吉廣 牛廣芬 劉 軍 劉鳳書 安淑鳳
李建利 肖曉蘭 宋長華 張秀芹 張貴堂 侯 明
徐學文 徐淑霞 彭瑞俠 董學軍 謝長明
缺席:孫曉翠 曹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