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紀要
作者:懷柔人大 2014-07-17北京市懷柔區第四屆人大常委會于2014年1月24日舉行第十四次會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王仕龍,副主任祝自河、徐占明、趙學恭、金庚申、李鳳先和19位委員出席會議。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潘臨珠,區人民法院院長辛尚民,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繼征列席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區監察局、區人保局、各鎮鄉人大專職副主席和人大街工委主任。
王仕龍主任主持會議。本次會議共五項議程:
一、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杜連明向區人大常委會通報了區紀委、監察局2013年主要工作情況。
二、會議討論通過了區人大常委會2014年工作要點。
三、會議聽取了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侯秋玲所作的關于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第15、70選區選舉的區人大代表金學、藍向東同志,因工作需要,調離本行政區域,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2014年1月3日,在第15、70選區,投票補選黃磊、李繼征為北京市懷柔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經懷柔區第四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懷柔區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確認黃磊、李繼征代表資格有效。
四、會議決定了人事任免事項。
(一)根據田文杰同志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決定接受田文杰同志辭去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的請求,并報懷柔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二)根據區人民政府常衛區長的提請,決定任命彭麗霞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免去了李樹才北京市懷柔區園林綠化局局長職務。
(三)會議根據區人民法院院長辛尚民的提請,任命刁常海、王文君、王敬秋、呂寶龍、劉長權、劉春霞、劉曉鳳、孫秀伶、孫福東、李世國、李國岐、吳淑琴、肖俊龍、張艷、張華錕、張顯清、陳金華、周福春、房澤、趙嫚莉、姜翠賢、徐淑君、商秀菊、彭光利、彭向楠、彭興臣、喻靜為懷柔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任命了韓小東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孫競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戎艷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王燕軍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雁棲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王立軍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審判員;王君鳳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審判員。免去了呂仕軍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免去了劉立金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四)根據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繼征的提請,免去了林悅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五、徐占明副主任向與會人員傳達了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精神。